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火炬系統(tǒng)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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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火炬系統(tǒng)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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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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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行業(yè)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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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性質(zhì)  | 
				
					 改造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庫車市、且末縣、輪臺縣、新和縣、溫宿縣、沙雅縣、葉城縣境內(nè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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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規(guī)模  | 
				
					 對20座站場共38座火炬系統(tǒng)進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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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投資  | 
				
					 3986.4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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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藝  | 
				
					 1)采取措施回收排入火炬系統(tǒng)中的液體;2)VOCs和天然氣進入火炬應能及時點燃并充分燃燒;3)連續(xù)監(jiān)測火炬及其引燃設施的工作狀態(tài)(火炬氣流量、火炬火焰溫度、火種氣流量、火種氣溫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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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危險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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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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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危險源  | 
				
					 未構(gòu)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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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結(jié)論  | 
				
					 塔里木油田火炬系統(tǒng)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對安全生產(chǎn)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可研報告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chǎn)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以實現(xiàn)工程安全、平穩(wěn)運行,建成投產(chǎn)后可以達到安全生產(chǎn)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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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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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報告編制人  | 
				
					 佟海波、于冬水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陳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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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佟海波、于冬水、楊巖、陳全知、黃雅婷、賈洪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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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楊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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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沙啟躍、徐建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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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賈洪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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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nèi)容  | 
				
					 現(xiàn)場資料收集、現(xiàn)場檢查及調(diào)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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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場勘查時間  | 
				
					 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20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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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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