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有機液體裝載系統(tǒng)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安全預(yù)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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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有機液體裝載系統(tǒng)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安全預(yù)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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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氣工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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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類別  | 
				
					 安全預(yù)評價  | 
				
					 行業(yè)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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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shè)性質(zhì)  | 
				
					 改擴建工程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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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shè)規(guī)模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澤普油氣開發(fā)部、迪那油氣開發(fā)部、英買油氣開發(fā)部、塔中油氣開發(fā)部、哈得油氣開發(fā)部、油氣運銷部所屬站場的有機液體裝載系統(tǒng)進行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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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投資  | 
				
					 30076.4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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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藝  | 
				
					 烴蒸汽回收工藝、CO催化氧化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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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yù)先危險性分析法、危險度評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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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zāi)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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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危險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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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結(jié)論  | 
				
					 塔里木油田有機液體裝載系統(tǒng)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對安全生產(chǎn)的要求。建設(shè)單位應(yīng)在其今后的設(shè)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術(shù)措施和本次預(yù)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shè)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chǎn)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以實現(xiàn)工程安全、平穩(wěn)運行,建成投產(chǎn)后可以達到安全生產(chǎn)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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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shù)負責(zé)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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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賈洪濤、黃雅婷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張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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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佟海波、宋偉、楊巖、陳全知、黃雅婷、賈洪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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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宋偉、楊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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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shù)專家  | 
				
					 徐建慶、沙啟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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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賈洪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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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nèi)容  | 
				
					 現(xiàn)場資料收集、現(xiàn)場檢查及調(diào)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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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場勘查時間  | 
				
					 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4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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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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